临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,地近黄海,南邻苏北。现辖3区9县和3个开发区,其中两个国家级开发区,156个乡镇(街道),3990个行政村(居),1124万人,总面积1.72万平方公里,平原、山区、丘陵各占三分之一,是山东省人口最多、面积最大的市。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、全国双拥模范城市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国家园林城市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森林城市,被授予中国物流之都、中国书法名城、中国温泉之城、中国市场名城、中国金刚石之都等荣誉称号。2017年,全市各级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遵循五大发展理念,适应引领新常态,按照“走在前列”的目标定位,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,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提质增效、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。初步核算并经省统计局审核,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345.39亿元,增长7.9%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362.71亿元,增长3.8%;第二产业增加值1884.25亿元,增长6%;第三产业增加值2098.43亿元,增长10.5%。三次产业增加值占比为8.3:43.4:48.3,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同比提高0.9个百分点。
长期以来,历届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,特别是2010年市委、市政府提出三年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的奋斗目标以来,全市按照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,打造生态宜居临沂”的创建主题和城市定位,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,发展城市林业经济,培育城市生态文化,经过三年的集中攻坚,2013年9月24日,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的2013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上,临沂市荣获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称号,这是山东省继威海市之后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城市。站在新的起点上,全市继续发扬“创森”精神,始终不渝坚持“让森林走进城市,让城市拥抱森林”的建设理念,始终按照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的标准来谋划和推进林业工作,在沂蒙大地再次掀起了一场建设森林临沂的绿色革命。截至目前,全市林地面积691.3万亩,有林地面积546.3万亩,分别占全省的13.1%和13.2%,均列全省第二位。全市森林覆盖率21.61%,列全省第8位;全市湿地面积86万亩,湿地公园面积52万亩,湿地保护率60%,现有国家湿地公园3处、国家湿地公园(试点)7处、省级湿地公园12处;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350亿元,其中,木业产业产值达到1275亿元,年生产人造板材3300多万立方米,年加工能力位居全国第一,人造板出口量占全国的40%。全市现有国家森林公园2处,省级森林公园10处,市级森林公园6处,省级林业自然保护区1处,市级林业自然保护区2处,县级林业自然保护区5处。近年来,市林业局先后荣获“全国绿化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”、“齐鲁先锋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”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、“2013-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”等荣誉称号。